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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村民逃亡泰国8年回国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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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6 00: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潮南村民逃亡泰国8年回国自首

本报讯(记者陈洪镔实习生刁文中)8年里在异国他乡东躲西藏,期间嫁了女儿、生了孙子都不敢回乡看一眼。近日,69岁的潮南区陇田镇浩溪村村民郑某藩,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潮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过其家人的劝导敦促下,结束了潜逃泰国达8年之久漂泊生涯,回国投案自首。据介绍,这是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开展后,广东省首例投案自首案件。省公安厅专门为案件的查破发来贺电。

2007年1月10日,潮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区人民法院移交的陇田镇联顺面制品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线索后依法立案开展侦查,迅速查明:2003年11月至2005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郑某潘与陈某亮(已判决)利用合伙开办“潮阳市沙陇浩溪面制品厂”之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潮阳市沙陇面制品厂”及“潮南区陇田联顺面制品厂”的名义向26户不特定储户办理转存及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50.8万元,后因经营不善和不堪承受吸储资金利息负担而倒闭,其吸收村民的存款无法归还。郑某潘于2006年9月20日潜逃出境前往泰国藏匿,虽多次规劝郑某潘家属配合动员其投案自首,但郑某潘一直不敢回国。

今年,“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和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猎狐2014”)工作部署后,潮南经侦大队民警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等部门的协助下,办案民警通过不同途径向嫌疑人郑某藩及家属释放消息,让他们明白继续侥幸潜逃是没有出路的,公安机关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其捉拿归案。另一方面,办案民警也晓之以理,针对嫌疑人子女有归还村民存款意愿、嫌疑人存在投案自首能否得到从宽处理的思想顾虑,办案民警认真向其家属阐述相关政策规定,积极为其争取投案自首宽大政策,打消嫌疑人及其家属思想顾虑。办案民警反复劝说其子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让郑某潘老年可以回归故里。在陇田派出所、陇田镇浩溪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郑某潘子女终于被公安机关感化,积极配合规劝其父回国投案,并于今年7月主动替其父还清所有储户被欠资金。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14年9月3日下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逃犯罪嫌疑人郑某潘终于从泰国曼谷乘坐飞机抵达潮汕机场,并于当天在其家属陪合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为长达8年的逃亡生涯画上句号。投案后,郑某潘如实交代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郑某藩说,在逃亡的泰国的8年里他靠打短工、亲友接济维持生计,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逐渐虚弱、吃不消,越来越牵挂家里的亲人。投案自首后,觉得身心轻松了许多。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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